建筑领域曾因包工头的存在而出现随意用工、管理混乱等问题。2005年原建设部提出禁止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此后出台的不少政策都剑指这一不规范的劳务用工形式。为何要杜绝包工头用工形式?被取消后,包工头如何实现转型?这对于保障农民工权益、规范建筑市场劳务用工又有何积极影响?
10月8日,长假最后一天,张均迫不及待地到他熟悉的几家劳务公司找活儿干。自从伤好了之后,他不再做包工头,而是踏踏实实找工作挣钱。
此前,张均带人到工地干活儿时摔伤,并将工程发包方和承建单位告上法院。法院判决书下来的时候,他才明白,自己本就是没有经营资质、违法揽活的包工头,既不能要求发包方赔偿,也不能要求承建单位赔偿。
在我国建筑劳务市场上,像张均一样的包工头,是一种特殊的存在,他们一边连结着亟须工人的施工企业,一边攥着寻找生计的工人队伍,成为施工链条上的重要一环。然而不少包工头随意用工、管理混乱,引发了建筑市场劳务用工的乱象。2005年,原建设部就提出3年内“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此后,多项政策出台,让包工头用工形式逐渐失去生存的土壤,建筑劳务市场也日趋规范。
政策收紧,包工头被禁
包工头,顾名思义,把工作包揽过来,招人作业,自己当头。这一群体的出现与我国建筑等工程行业的市场化及改革密切相关。计划经济时期,建筑工人隶属于施工企业,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改制的过程中,施工企业里部分职工“下海”,雇佣农村劳动力,与原企业合作,成为包工头;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催生出一批带着老乡外出打工的带工师傅。
“包工头用工形式是特定时期的产物,与此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范围说,除了对建筑行业的专业化、规模化有负面影响外,最重要的是对工人的权益保障存在重大缺陷。“一是包工头与工人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使得大量建筑工人被排除在劳动法的保护之外,并且由于层层转包,导致工人遭遇工伤、欠薪等权益侵害后,难以确定用工方,求告无主;二是由于工程行业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对包工头存在监管空白,导致了层层盘剥以及建筑施工市场的混乱。”
为此,早在2005年8月,原建设部就提出3年内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此后,多项政策出台。2019年3月实施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今年5月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举措,均被认为是从各方面限制包工头的强有力举措。
“在规范建筑劳务市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过程中,禁止包工头用工形式一直是政策和立法发展的方向。”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沈建峰说。
前路漫漫,面临转型
“都给你治了,还想怎样?”建筑工人周小川在打电话给包工头索要工伤待遇时,对方说。2017年5月,他在外墙维修作业施工中从6米高的平台上摔下,造成左腿小腿骨折、左手多处手骨骨折,医疗费花了23万元。包工头为他缴纳的意外伤害险赔付了5万元,包工头卖车垫付了18万元。可是从那之后周小川便提不了重物,走路一瘸一拐,找不到像样的工作,而他本可以享有的伤残津贴,包工头因赔付不起而跑路了。
为了整治拖欠工资、发生工伤逃避担责等乱象,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我国相关政策力度逐渐加大。包工头在政策重压下不得不纷纷寻求出路。
今年疫情发生前,当了15年包工头、已经58岁的高通把手里的工人队伍交给了妹夫吴俊,自己则转行给老友看管商铺。他特别想帮吴俊问一句,“被取缔了,出路在哪?”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经济条件雄厚的包工头顺应形势创办劳务公司或施工企业,变身“正规军”;自身实力不允许者,一般会花点“管理费”挂靠到某家劳务公司名下,穿上“马甲”后可以继续揽活儿,费用一般为工程合同额的1.5%~3%;也有人在大浪淘沙中选择离开,投身其他行业。
不过,成立劳务公司毕竟有难度,不少包工头还是通过挂靠的方式继续生存,看似是某家劳务公司的人,实则不受这家公司约束,更不被这家公司保护,这种隐蔽的包工头用工形式依然潜藏风险。对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应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进行查处,并对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