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欧盟反垄断专员期间,玛格丽特·维斯塔格向苹果和谷歌等科技巨头开出了价值数十亿美元的罚单(注释1),并由此赢得了“硅谷克星”的美誉。
2019年,她的耀眼履历上又增添了一个新职位: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肩负着将欧洲拖入数字时代的重任。
这位52岁的丹麦经济内务部长为严格的技术监管设定了标准。图片来源:CHARLOTTE DE LA FUENTE近日,《财富》与这位欧盟反垄断“铁娘子”进行了对话,畅谈了大型科技公司的未来和企业责任等话题。
为节省篇幅和清晰起见,记者对访谈实录进行了编辑处理。
欧洲vs硅谷
《财富》:过去有一种观点认为,你和欧盟委员会在追究企业,特别是美国公司在反垄断和隐私问题上的责任方面过于严苛。你是否认为全世界对于科技巨头应该肩负一定责任的态度,会和你的观点一致?
维斯塔格:我想是这样的。这是一场微妙而复杂的辩论。过去两三年围绕这个话题出炉的学术研究和政策报告不胜枚举,许多智库和政党都参与其中。
这反映了一个事实:相较于我们习惯应对的所有其他市场,数字市场是不受监管的。如此多市场都受到监管,比如金融市场、能源市场等等。唯有科技市场不是这样。正因如此,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这些市场并不见得会保持开放和竞争态势。
我认为世人的态度已经改变,因为反垄断案件理应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那就是让创新实现价值,让市场保持开放。唯如此,创新才能惠及潜在的客户。
分布数据
去年,欧盟委员会相继提出两项重量级科技立法(注释2)。让我们先谈谈《数字市场法案》,该法案将迫使像谷歌和亚马逊这样的“看门人”更加公平地对待各自的客户,比如允许商业用户访问他们自身生成的数据。
像“数据囤积”这种概念符合我们对反竞争行为的经典认知吗?或者说,数字经济的崛起是否已经改变了我们对开放和竞争的定义?
如果你掌握了海量数据,那些拥有较少数据,但技术更好的人就很难与你竞争。事实上,你很可能是凭借着你拥有的大量数据而保持市场主导地位的,而不是因为你对自己正在做的事情非常在行。这当然会妨碍创新。
我认为,这就是我们屡见不鲜的那种问题,其实都是贪婪、权力欲和恐惧心理在作祟。如果你问100年前的市场参与者,他们也会说,有些人试图采用不当手段获得邻近市场的垄断地位,或者寻求说服市场监管机构给予他们一些不向其他人开放的优惠待遇。
话虽如此,但数字技术的发展速度和影响范围促成了一种翻天覆地的变化。作为监管者,你需要采取双重策略:一方面要认识到什么相同的,然后在应对竞争问题时也要尊重市场动态与过去迥然不同这一事实。
你率先使用反垄断法来解决避税问题,瞄准了你所认为的苹果和爱尔兰税务部门、亚马逊和卢森堡税务部门之间的非法国家援助交易。这一策略遭到了来自司法层面的打击,尤其是在苹果案中更是如此(注释3)。你仍然认为这是正确的方式吗?
在我看来,这些国家援助案在推动变革的势头方面助力良多。就在最近,按照国别披露纳税情况的这种做法被欧盟成员国接受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也在推进数字税收(注释4)。
国家援助交易从来没有被视为唯一的避税工具。税收正义的稳步推进,有赖于适当的横向立法,它显然也需要适当的执法力度。
可解释的算法
您提出的另一个重磅方案是旨在保护在线消费者的《数字服务法案》。就像欧盟此前通过的世界上最严厉的网络隐私法(注释5)《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一样,它要求公司的算法具有可解释性,尽管这个概念的全部含义还有待法庭的检验。那么公司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保持其算法的私密性?
在应对欧盟强有力的监管文化,并尊重商业机密要素的边界方面,我们有一套自己的方式。我们一直在设法找到两者的平衡点。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一直采用“可解释性”这种方式,就是想看看事情是如何运作的,而不是让监管部门担负起逐行检查代码的职责。
《数字服务法案》似乎给Facebook和Twitter等社交媒体平台规定了新的义务,但并没有明确告诉他们,应该从平台上删除什么样的信息。在内容方面,你是否仍然要求社交平台遵循自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