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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杜晨 编辑/Vicky Xiao
来源/硅星人(ID:guixingren123)
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
而为了争夺Android 操作系统内37个API,共约1.15万行代码的著作权,以及这些代码所代表和引申的大半个移动计算市场的,巨大的已知和潜在的经济利益——甲骨文和谷歌,硅谷久负盛名的两家软件技术公司,已经打了十年的官司。
而在4月5日周一,这场旷日持久的斗争,终于画了一个在绝大多数科技从业者看来都较为圆满的句号:
美国最高法院认为谷歌在 Android 当中合理使用 (fair use) 甲骨文的 Java API,以6-2的比数结果,判决谷歌胜诉。
“计算机程序是功能性的,这一事实令人难以在科技的世界中沿用传统的著作权观念。按照本庭的判例和法律中的合理使用规范,本庭认为,谷歌拷贝(甲骨文 Java)API 用于重新开发一种用户界面,且只提取那些对于(开发者)用户施展才能开发全新和变革性程序而有用的部分,是一种合法合理使用的行为。本宣判不作为对本庭其它合法使用案件判决的推翻。”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史蒂芬·布雷耶在判决书中写道。
这一最新判决,不仅帮助谷歌避免了一笔高达88亿美元的赔偿金,还重新确立了该公司当年大比例照抄甲骨文 Java API,这一行为的合法性和正义性。
谷歌全球事务高级副总裁 Kent Walker表示,高院的判决是消费者的胜利,对于软件开发行业的互操作性,对于整个计算机科学领域都有帮助。“这一判决将赋予下一代开发者们更多的确定性,让他们的新产品和服务继续为消费者创造价值。”
很明显,甲骨文对于判决结果非常不满意,但毕竟已经上到高院,解决问题可走的法律途径已经到了尽头,也只能将矛盾转移到“垄断”上。
甲骨文法务总管 Dorian Daley在声明中表示,“谷歌的平台越来越大,市场统治力越来越强;其他人参与竞争的门槛越来越高,竞争力越来越低。谷歌偷走了 Java 技术,并且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以一个垄断者的姿态诉诸法律。这样的行为恰巧也印证了为什么全球和美国监管机构都在调查谷歌的商业行为。”
美国高院此次也推翻了此前低级法庭于2014年下达的对甲骨文有利的判决。此前,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庭判决认为,公司对于它们开发的 API 拥有著作权。
而这一前序判决对广大第三方开发者来说非常不友好,因为这可能意味着他们在开发软件的时候,为了避免被版权流氓找上门收费,可能不得不放弃使用现行的 API,从零开始自己开发。
因此,高院的最新判决对于这些第三方开发者,特别是并没有多少版权和法务预算的中小开发者来说,更是个天大的好消息。
斯坦福大学网络政策中心主任、前 Facebook 首席安全官 Alex Stamos 对此喜出望外:"感谢高院这一判决,帮助整个科技领域避开了来自版权流氓的屠杀。"
谷歌元老、第8号员工 Urs Hölzle 也深表欣慰:“高院此举维持了上世纪80年代的判例,也即任何人都不能阻止其他人独立地使用 API 来开发兼容版本。”
在这场横跨十年,历经三级法院、两次上诉的漫长恩怨的背后,既有年轻科技公司对既得利益者的光荣挑战,也有确实不太体面的偷鸡摸狗和勾心斗角。谷歌和甲骨文都声称自己是正义的受害者,它们的主张也都有法律支持的合法性,但与此同时,科技行业赢家通吃的规则也都让他们不得不用尽一切办法维护自己的利益。
但总的来说,围绕 Android/Java API 的这场十年斗争,其实最后还是要从创新的角度,以及从普通消费者和中小开发者的视角来看:谁促成了创新,谁又试图将竞争对手扼杀在摇篮中;谁的主张能够代表更多人的利益,谁的主张仅仅是为了稳固自己的城池。
最终,答案显而易见:谷歌一方,在这起案件中占尽了优势;而甲骨文这边,过去以来一直背负着版权/专利流氓的负面形象,失道寡助,就连前任美国政府公开站队支持,也未能最终扳回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