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 Jobs在一次Wired专访中,聊到Apple的设计与创意哲学:设计是一个滑稽的词。有些人以为设计就是“美感”,但当然,如果你再挖深一点,设计其 实是“好用”的程度。Mac的设计并不在它的外观,虽然外观是设计的一部分。但更重要的,是它如何的好用。要设计出很棒的产品,你必须要先有深入的了解, 你必须要真的知道它是用来干嘛的。那要有很大的热情与执着,才能让你真正的了解某件事情。你必须要把它细嚼慢咽,而不只是吞下去。大部份的人并没有花时间 去抽丝剥茧。
相对的,创意其实只是在连结事物。当你问很多“创意人”他们是如何“发想”的,你会发现他们有点心虚,因为他们并没有真的 “想出”什么,他们只是“看到”了什么。到了某种程度,这变成他们的一种直觉,能够把经验里面的事物相连结,然后创造出新的东西。他们之所以能够这么做, 是因为他们比一般人有更多的生活体验,或者是他们对于这些体验的思考比一般人深入。
可惜的是,能够真正“设计”与“创意”的人非常少。大多在科技产业的人都缺乏多元的生活体验,导致没有几个点让他们连连看,所以最终只能用很线性的方法解决问题,没办法有更宏观、更全面的角度。你必须有丰富的人生经历,才能够真的做出最棒的设计。
也 就是说,要有好设计、好创意,你必须要真正用心的去了解使用者面对的困难、需求、渴望、不足,然后同样用心的去思考如何好好帮他们解决这个问题。这不可能 一步登天,但你绝对需要把产品越改越好。当然,如果你是大企业里面的小螺丝钉,或许你已经不care了,因为不管你再用心,碰到急功短视的主管,也是对牛 弹琴。但如果你都已经出来创业了,还不能改变“不干我的事”的态度,那你跟大企业的主管,又有什么两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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