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一江清水 浩荡东流
滔滔长江水,出世界屋脊,跨峻岭险滩,纳百川千湖,孕育了源远流长的中华文明,哺育着无数中华儿女。
2016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擘画新时代长江发展宏图,古老母亲河正在焕发新活力。
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把脉定向
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11省市,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占据全国的约一半,生态地位突出,发展潜力巨大,是我国经济重心所在、活力所在。
曾经,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产生了矛盾,母亲河长江“病”了:沿岸重化工业高密度布局、生态环境状况形势严峻、长江水道存在瓶颈制约、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区域合作机制尚不健全……诸多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
“十三五”期间,习近平总书记走遍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并先后三次主持召开座谈会,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把脉定向。
2016年1月5日,重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召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使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2018年4月26日,武汉,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召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关键是要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等关系,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改革创新、战略统筹、规划引导,使长江经济带成为引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2020年11月14日,南京,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召开。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构筑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画卷,使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主动脉、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主力军。
五年来,长江经济带的规划政策体系日益完善。2016年9月,《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印发,从大力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加快构建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努力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创新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描绘了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宏伟蓝图。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等多个专项规划目前也已制定印发,构建起“1+N”规划体系。政策方面,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实施,《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出台。此外,健全完善了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构建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关系。
生态环境保护发生转折性变化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并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长江大保护进入依法保护的新阶段。2021年1月1日零时,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
从巴山蜀水到江南水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正在长江经济带生根发芽,“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成为沿江省市的共识。五年来,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的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转折性变化。
2019年,长江流域优良断面比例从2016年的82.3%提高到91.7%,2020年1月至11月进一步提升至96.3%,长江流域劣Ⅴ类水质比例从2016年的3.5%下降到2019年的0.6%,2020年首次实现消除劣Ⅴ类水体。
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也发生了明显变化。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显著提升,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水收集管网长度比2015年增加20.7%,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比2015年提高60.7%。一大批高污染高耗能企业被关停取缔,“化工围江”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长江岸线整治全面推进。1361座非法码头彻底整改,2441个违法违规项目已清理整治2417个,长江两岸绿色生态廊道逐步形成,沿江城市滨水空间回归群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