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杀熟”有了判断标准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指南促进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创新健康发展
●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近日发布《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创新健康发展
● 坚持对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的法律规范,保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注重维护各方合法利益
● 对于“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问题,明确了相关行为是否构成垄断行为的判断标准
□ 本报记者 万静
近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制定发布《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强调反垄断法及配套法规规章适用于所有行业,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对待,旨在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有序创新健康发展。
针对社会各方反映较多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热点问题,《指南》明确,认定平台经济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通常需要先界定相关市场,分析经营者在相关市场是否具有支配地位,再根据个案情况分析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据悉,《指南》以反垄断法为依据,共六章24条,包括总则、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和附则等内容。《指南》界定了平台、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及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等基础概念,提出对平台经济开展反垄断监管应当坚持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依法科学高效监管、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维护各方合法利益的原则。考虑到平台经济的复杂性,《指南》强调,界定平台经济领域相关市场需要遵循反垄断法所确定的一般原则,同时考虑平台经济特点进行个案分析。
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维护各方合法利益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迅速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要求商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未依法申报实施经营者集中等涉嫌垄断问题的反映和举报也日益增加。
“这些行为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利于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为此,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各方合法利益成为《指南》规范我国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经营的核心理念原则。
其实,规范平台经济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也是近期中央不断对外释放的信号。比如,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作为2021年经济工作中的八项重点任务之一,要求健全数字规则,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加强规制,提升监管能力,坚决反对垄断行为。
“反垄断法适用于所有行业,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平台经济领域也不例外。”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要坚持对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着力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的法律规范,保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注重维护各方合法利益。
平台经济发展涉及多方主体,反垄断监管在保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充分发挥平台经济推动资源配置优化、技术进步、效率提升的同时,应该着力维护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等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平台经济整体生态和谐共生、健康发展。同时,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各方合法利益的最终目的,还是要激发我国平台经济的创新创造活力。
积极回应热点问题
明确相关判断标准
《指南》最能引起各方普遍关注的焦点,就是对于“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问题的回应,明确了相关行为是否构成垄断行为的判断标准。
“二选一”是社会公众对平台经营者要求平台内经营者不得在其他竞争性平台经营等不合理限制行为的概括性说法。《指南》明确,“二选一”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为。
反垄断法禁止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因此,反垄断法规制“二选一”行为的前提是实施该行为的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指南》明确了构成限定交易行为可以考虑的因素,其中包括平台经营者要求平台内经营者在竞争性平台间进行“二选一”或者其他具有相同效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