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2月20日电(袁汝晶)江西省财政厅20日发布消息,日前该厅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开展省直预算部门2021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部门主动公开省直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
根据规定,江西省各部门应当在财政部门批复预算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基于此,省直各部门应按要求集中在2月9日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和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专栏同步公开部门预算。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鼓励适当提前公开时间。
此外,在公开预算的同时,应当按照统一样式制作目录,一并公开本部门的职责、机构设置情况、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二级项目文本等情况说明。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一般公共预算中的“三公”经费预算分项,各部门对其增减变化及主要原因要进行说明。
同时,江西省财政厅在其门户网站设立专栏,要求各部门在专栏统一集中公开,方便公众监督查询。公开的预算信息要求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江西省财政厅强调,除涉密部门外,各部门应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本部门2021年预算,并负责督促指导所属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本单位2021年预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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