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月10日电 (陈杭)北京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今年以来查处网约车平台违法12起、网约出租车驾驶员违法109起、巡游出租汽车违章205起,均从严从重进行了处罚。
其中,处罚“花小猪”平台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12起,罚款34万元;处罚滴滴平台驾驶员96起,罚款107万元。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容军10日在发布会上介绍了上述情况。
容军表示,近期执法检查反馈显示,滴滴、“花小猪”等网约车平台公司依然存在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平台驾驶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监督不到位等情况。
容军表示,针对近期滴滴名下“花小猪”打车平台连续发生网约车驾驶员确诊病例的情况,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加大对网约车和巡游出租车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1月1日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913人次,检查网约出租汽车平台、巡游出租汽车企业、驾驶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7626次。
容军提到,近期执法检查反馈显示,滴滴、“花小猪”等网约车平台公司依然存在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平台驾驶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监督不到位等情况。同时,网约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存在不按要求消毒通风,不按要求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口罩的现象,也存在未对不佩戴口罩的乘客进行劝阻的情况。
滴滴平台驾驶员尹某某于1月6日在滴滴平台接单(青菜拼车单),驾驶京KE**17号车由海淀区清河科利源大厦载客至昌平区沙河五福家园,行程中未佩戴口罩,乘客向滴滴平台投诉,客服未能及时响应。经查,该驾驶员和车辆均未取得网约车资质,执法部门已对滴滴平台和驾驶员分别做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
滴滴平台驾驶员李某于1月9日在滴滴平台接单(快车单),驾驶车辆号牌为京KH**52,在大兴国际机场P1停车楼载客去往丰台区马家堡时,未按要求佩戴口罩,驾驶员为河南籍,驾驶员和车辆均未取得网约车资质。
同日,滴滴平台驾驶员原某某在滴滴平台接单(快车单),驾驶车辆号牌为京ED**22,在大兴国际机场P1停车楼载客去往通州区次渠时,未按要求佩戴口罩,驾驶员为山西籍,驾驶员和车辆也均未取得网约车资质。
容军称,下一步,执法部门将对滴滴平台和相关驾驶员依法从重处罚。
他表示,相关部门在对1月9日确诊的病例王某某进行流调过程中,发现其乘坐过滴滴平台驾驶员王某驾驶的车辆,已启动执法调查程序,如发现平台公司存在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不到位的情况,将依法从重对平台进行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