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国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个税改革大大提高了税收负担分配的公平性,同时也符合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未来随着个税改革的不断推进,更多收入或将纳入综合征税,从而更好地发挥个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调节作用,进一步推动税负公平。
“十三五”时期,个人所得税改革加力提速:提高起征点、优化税率表、实施专项附加扣除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一项项关系亿万纳税人“钱袋子”的改革措施落地生效。5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纳税人享受到了哪些改革利好?
实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罗天舒介绍,“十三五”期间,我国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2018年10月1日,个人所得税第一步改革实施,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税率表;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第二步改革实施,增加住房、教育、医疗、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实现了税制模式的根本性转变,标志着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全面实施,百姓获得感不断增强;2020年,顺利完成了个税改革后首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高培勇认为,新一轮个税改革是由原来完全分类征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征收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我国个税制度向更为公平的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后,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采用综合计税的方式;对股息红利、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其他税目依然采用分类计征的方式,逐步建立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认为,此项改革影响深远,从税制公平的角度看,综合计征能够平衡收入水平一致但收入来源不同的纳税人的税负,即税法所说的横向公平,使同等收入的人缴纳同等税额的税收。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张斌表示:“此轮个税改革大大提高了税收负担分配的公平性。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措施的实施,充分考虑了不同群体生活负担差异和个人发展诉求,符合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谭珩认为,实行综合计税,能够较好地体现个人收入的合理负担,增强纳税人的认同感和参与社会治理的动力,对于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业内人士预测,未来随着个税改革的不断推进,更多收入或将纳入综合征税,从而更好地发挥个税对收入分配差距的调节作用,进一步推动税负公平。
减税红利获得感明显
据统计,通过此轮改革,月均收入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新增减税幅度超过67.47%;月收入1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在享受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后,基本不需要缴纳个税。
个税改革红利让纳税人获得感满满。“个税改革后,两年时间我少缴了差不多7000元。”10月上旬,亚萨合莱国强(山东)五金科技有限公司的李先生用两年来个税改革“省下来的钱”给刚上大学的孩子买了台新电脑。扣除“三险一金”后,他月收入8000元左右,在享受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后,无需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20岁出头的小贺家住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是当地的一位“网红”,通过直播平台把家乡的优质特色农产品销往全国,帮助老乡脱贫致富。小贺的努力让她在2019年取得了较好的劳务报酬,本以为要多缴一些税款,却没想到在今年汇算清缴时收到了约1.6万元的退税。“没想到优惠这么多,以后更有信心为家乡产品代言,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小贺高兴地说。
“个税改革两年来,不知不觉为我们企业员工节省了近500万元。2018年10月份,我们公司大约有员工1550人,其中缴纳个税人数为690人,享受个税新政策后缴纳个税人数降至105人,减少了85%左右。”山东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介绍,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累计预扣法,现在不仅能让员工不折不扣地享受到减税红利,而且年末计算出的应纳税额很准确,极大降低了重新核算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减轻了财务人员负担。
个税改革红利也有效助力了消费增长。全球化监测和数据分析公司尼尔森2019年发布的报告显示,个税改革带来的减税与中国消费趋势指数走高基本同步。
税收治理能力提升